卧槽泥马勒戈壁。
唐三也被震惊了,张大了嘴巴,“每五天必须和小老婆睡觉,不睡不合礼,高夫子,是这个意思罢?”
高夫子皱起眉头,这话说的也太糙了,不过还是点了点头,“就是这个意思,礼记规定,妾室洗干净自己的身体,穿很少的衣服,散开头发,脱掉鞋子,那么,男子就要主动去和妾室行房,否则便是于礼不合,会受到谴责。”
“这个……读书人也太幸福了。”唐三听了这番话,口涎横流,两只眼睛几乎放光,脑海中顿时勾勒出一个美貌女子,从木桶中跨出来,浑身就一件白沙,丝丝缕缕贴在**上,指若削葱管,轻轻捏了一把秀发,声如黄鹂,轻轻柔柔说道[老爷,奴要五曰之御]
瞧着他这番丑态,那冬烘先生手一紧,接着唇上一疼,却是掐断了一根胡须。他好不容易养起两撇胡子,虽然不甚美观像是老鼠须一般,却也爱若珍宝,一看被掐断了一根,气得伸手就拍了唐三一巴掌,一巴掌就把唐三脑海中的美女给打散了。
唐三哎呦一声,醒觉过来,发现高夫子对他吹胡子瞪眼,赶紧赔不是,接着谄笑道:“夫子,你瞧瞧,我可还有进学的机会么?”
高夫子心疼他那一根胡须,这统共才数的过来的几十根,就这么被掐断一根,当下恨恨道:“就你也想做名教中人?”
别看高夫子貌不惊人,两撇鼠须甚至有点猥琐,可他怎么说也是读书人,可以穿长衫,结一根长长的儒绦衣带,可以穿靴子,可以戴帽子,帽子后面还能插两根小翅,走起来一抖一抖的,看起来就像官老爷,俨然高人一等。像是唐三这等闲汉,只好穿长度只到膝盖的短衫,只能戴帻头,只能穿高帮鞋子。
所以即便唐三一根手指头就能把高夫子给按倒,即便高夫子很穷,两个人对话的时候,唐三也是下意识就矮他一头,讪讪笑笑,心里面却发狠,卧槽泥马,我一定要当读书人。
他紧紧攥拳,指骨发出[嘎巴嘎巴]的声音。
先不说唐三发下誓言要做[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读书人,他和高夫子的话很快就被旁边的人口耳相传出去,话语一个传一个,没一忽儿,整条街的人都知道了,段夫人说的意思就是:郑家小官既然没睡过画扇,那画扇就不是他的妾,既然不是他的妾,杀人,就要偿命。
这真是翻天覆地,原告变被告,一句话,居然就把铁一般的事实给驳成了一张废纸。
这段夫人闻人氏可真了不得哇!怪不得,能从上厅行首变成堂堂诰命夫人,众人窃窃私语。
那高夫子也小心翼翼揪着胡须,叹息道:“真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好一个诰命夫人。”
众人长太息。
[乓]一声,范婆子家的窗户又被推开了,方才被夹了奶梆子的范婆子探首出来,老鸹一般一阵笑,“我就说了,杀人要抵命的,唐三,你倒是给老娘说说,杀人要不要抵命。”
范婆子这会子可得意了,推着窗户在楼上一阵骂,把唐三骂得面红耳赤,偏生无法反驳,没办法,没瞧见县尊老爷都哑口无言了么。
实际上,大明律跟后世的律法比起来,漏洞比比皆是,大多数情况下,官员办案凭的是自身经验和个人好恶,同一件案子,很可能在官员甲手上是徒二十年杖一百,到了官员乙手上,就变成了罚款一百两银子了事,这种情况绝不少见。
所以,就算闻人氏的理由刁钻,本县县尊沈老爷真要判郑国蕃无罪,案例送到刑部也好,大理寺也罢,毫无任何问题,当然,判有罪,案例送上去,引经据典说明,也正确,没有问题。
这时候,主要就要看当官的了,明朝的地方官判案,大多喜欢捣糨糊,譬如说一件男女通歼的案子,大多数标准的大明官员会呵斥一翻,然后冠冕堂皇说:这种事情,你们宗族处理罢!退堂。
宗族处理也就是说原案发回,自己家亲戚朋友讨论讨论,该怎么办就怎么办,问题这种案子告到官府的,肯定就是宗族处理不了,大多数情况是女方娘家势力比较庞大,这才告到官府的。
历史上的大明朝有过一件通歼案连续驳回宗族处理十三次,整整打官司打了三十几年。
楼上的范婆子越骂越起劲,最后抖着手上的帕子,大声道:“老娘早就说了,那郑家小官毛也没得一根,如何做得人家丈夫。”
这县衙里面,沈榜沈知县头疼欲裂,搜肠刮肚也没想到如何驳斥段夫人的法子。闻人氏不知道为什么,也不开口逼问,只是站在堂下冷笑,不过眼神却十分古怪,左右盼顾,不知道在想什么。
那外面大街上相骂的声音传进来,范婆子的嗓音又独特,如老鸹一般,音线又透又尖锐,就传进了闻人氏耳中,“……那郑家小官毛也没得一根……”
她顿时眼睛一亮,转首一瞥旁边低着头发呆的长衫少年,又拿眼睛狠狠看了几眼自家几个姐妹和健妇大脚婆子,白皙如葱管一般的小手挥了挥,“毛也没一根,如何有妾,去,扒了他裤子把证据给沈知县瞧瞧。”
左右健妇大脚婆子闻言,如狼似虎一般,不管不顾就往那呆呆站着的少年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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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羊脂白玉一般
而被称之为[毛也没一根如何有妾]的郑家小官,此刻正浑浑噩噩站着,两眼发直,就那么傻愣愣地盯着地面。
这县衙内满地的青砖因为时光的侵蚀,看起来斑斑浊浊,仔细盯着时间久了,似乎就幻化出无数精灵来,看起来就像麒麟、白泽、仙鹤、锦鸡、狮子、熊罴……只要你想象力足够,这些图案便活灵活现在眼帘中翩翩起舞。
郑国蕃就这么一直盯着地上的青砖,脑子里面混乱不堪,从早晨投案自首到现在都是如此。
外面的嘈杂声传进耳朵,郑国蕃听来,却像是九幽传来一般,忽轻忽重忽左忽右……脑浆像一团糨糊,他还不能完全消化处理当下的情形。
什么情况?我只是在喝酒,怎么就成了杀人犯?这叫个什么事儿?
而且,连狡辩都没地方狡辩,[他]杀人后还带着两颗脑袋自己去县衙投案,轰动地方,怎么狡辩?无数双眼睛看着。
[难不成就要死了?我只不过参加作者聚会去夜总会,老编威胁之下我勉为其难叫了两个小姐而已。]
[两个小姐而已啊!何况只是喝喝酒玩玩骰子,又没干什么,怎么一醉之后此郑国蕃就非彼郑国蕃了?]
郑国蕃以为这个罪名大破天去,罪不至死罢!可眼下这出算什么?转世轮回?穿越?
好罢!兄弟我也是读过不少白话佛经的,身体嘛!只是一具臭皮囊,可刚换个臭皮囊就杀人,这算个什么事情?
[我虽然是河图出版社旗下,可我不是h小说作者啊!]
他脑子里面的糨糊终于理顺过来,想起杀人那一幕,总觉得那应该是h小说或者漫画里面的镜头:一对裸身的男女,飙飞在空中的是红色的血液、白色的脑浆,尸体轰然倒地后由于惯姓还在喷射的牛奶状液体……
红色、白色,同时飚射……
红白之物喷洒在空中,一如一碗满是火红红辣椒酱的水嫩白豆腐脑儿被打翻,接着女的眼瞳膨胀六倍,高亢的尖叫如同在演唱歌剧咏叹调《拉美莫尔的露琪亚》……
可[他]上去又是一刀,把《拉美莫尔的露琪亚》割裂成了被一刀断头的打鸣公鸡嗓子眼的汩汩血泊……然后……(虽说是案发现场,讲究个清晰实际,抱歉不能写深,理由大家都明白)
可十三岁的皮囊视若无睹,居然顺手割下两人的脑袋,就用男死者的衣裳那么一裹,拎着包裹堂而皇之的去投案自首,一边走,包裹里面一边往下滴着鲜血……
这种镜头,想一想都叫人呕吐,何况亲身经历,这叫太平盛世年间的郑国蕃情何以堪?
而且,巨大的恐惧感还在后面,死或许不可怕,可怕的是看着自己一步一步慢慢迈向死亡。
而郑国蕃认为,自己正在一步步迈向死亡,杀二人,这个罪名得判什么?斩监侯?不对,估计是斩立决。
巨大的恐慌感像是一只手在挤压心脏,导致郑国蕃满脸苍白两眼发直。
我读过庄子的,这是庄周梦蝶对不对?老天爷,别玩我啊!我只是一个小小的作者,挣扎在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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