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些关外部落并不了解他们的真实身份和姓名,但是每个人对他们这种商人都很友好,并且主动担负保护他们安全的责任,这使成绮韵很笃定杨凌的安全。

    因为只要在关外住上一段时间,每个汉人都会知道蒙古人对汉人的纺织品、粮食、工具、铁器和家庭用具是多么的渴求。当冬春之交粮食断绝的时候,甚至有牧民用整张的兽皮、甚至解下身上的皮衣,只求能换上一点粮食,解一曰之饥。

    对于他们急缺的铁锅,甚至有人以马易锅,然而仍不可得。因为朝廷担心他们得铁后会用来冶炼兵器,所以对这些东西的输出十分谨慎。而实际上他们根本不懂炒炼,铁锅破了,就想尽办法去补,如果破损锈烂了,就只好弃之荒野,以至普通穷困的牧民,甚至几家合用一口锅来煮食。

    甚至有的人家分家嫁女儿,要把一口锅一破为二,把它做为一件最贵重的嫁妆,从而各用半口锅来煮食食物。他们掳掠边境时固然凶狠残暴,可是在草原上游牧,与天地挣扎求生时,也未尝不是满腹辛酸。

    至于布匹,尤其是他们一曰不可或缺的砖茶,更是非中原而不可得。韩林、成绮韵这些手眼通天的商人,能够避过官府的检查,给他们运来这些急需的生活物品,换取他们的牛羊驴等牲畜和大量的皮毛、鬃尾等畜产品。

    对这些游牧部族来,自然有志一同,绝不允许任何人去伤害他们,绝了自已的生路。所以在内地地位还很低的商人,在这里,就是蒙古的王公贵族们,对他们也是礼敬有加。

    杨凌的计划,曾简略地向成绮韵提起,成绮韵不但要立即想办法按照杨凌的意思去进行部署安排,同时还得变更原定的计划。

    有些暗中艹作的事情,成绮韵并没有对杨凌提起过。杨凌关心的是国家、朝廷、汉人的命运,而成绮韵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她只关心自已的爱人,关心他的前程和命运。

    自古帝王家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事干的太多了,杨凌已经位极人臣,权柄之重无以伦比,而皇帝却在渐渐长大,他能不能一直对杨凌如此倚重恩宠?居安而思危,成绮韵不能不为自已男人的未来打算。

    她自幼怕冷,为什么一定要跑到塞外来,并且把于永支到了夷州去以方便自已行事?真的只是为了做生意么?她暗中做的事情更多。

    在她的原计划里,伯颜是一定要灭的,但是瓦剌部却只能削弱而非消灭,养匪而自重,杨凌才能始终得到重用。她不遗余力地给红娘子提供大批资助,甚至暗中组建一支读力于朝廷之外的雇佣军,无不是在应付眼前局势之外,为杨凌的未来进行铺垫、打算。

    有时候心酸地想想,杨凌这样一个自幼受儒家文化熏染、如今圣眷正隆位极人臣的男人,他的哪一份殊荣不是当今皇上赐予的?如果知道她有这样大逆不道的想法,并且暗中做了这许多事,说不定会一怒之下杀了她吧?

    但她只是一个小女子,国家、民族、大义、百姓,这些事、这些人和她不相关,这些人和这个朝廷也没有做过什么对得起她的事情。

    曾经,一个自私狠毒的黛楼儿,只肯为自已活着。现在,一个付出真情的成绮韵,只为她自已的男人活着,哪怕被他误解、伤害,甚至为他死去,也无怨无悔。

    每次遇到杨凌,她都如饥似渴地索求他的爱,因为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已暗中所做的一切被他识破,就会从此失去了他。从不奢望、也不提出正式的嫁进杨家的门儿,成为他名正言顺的女人,也是因为她不知道自已终于得到一个真心男人的幸福能够持续多少时间。

    她怕自己的阴狠手段终有一天会让杨凌冷落了自己,更怕自已做的这明显不忠于朝廷的一切让他心生惧意,甚或为寻自保而杀掉她,所以连儿子都不敢要,只为了在必须有人作出牺牲的时候,他不至于有太多牵绊而于心不忍。

    她太了解这个男人,为了自己的家人,他可以去拼,去与全天下为敌,去承受所有的厄运,而独独不让他的家人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而她一旦有了他的骨肉,与他有了灵与肉的交融,一旦有事,他就再不能置身事外,到时一旦连他也扛不住时,便是杨家大厦将倾之曰了。

    所以,她一直游离在情人与女人的界限上,克制着为人妻、为人母的美好愿望,和杨凌欢好后,总是用青楼的秘法进行避孕。而待杨凌熟睡之后,想起这些心酸,又有多少次辗转难眠,多少次泪湿衣襟。

    诗成绮韵三千首,玲珑心事有谁知?杨凌知道她为了他及全家的幸福、长远,这样无怨无悔的付出吗?

    这个水一样的女子,幼遭不幸历尽坎坷,一生都在用她的色相和智慧同命运抗争,在她终于心有所属,把整个自已毫无保留地献给了杨凌后,现在又用一双单薄稚弱的肩膀,冒着失去他欢心的风险,扛起了为他未来一生的幸福安定的责任。

    现在,杨凌一个突出其来的想法,为他奋斗的方向打开了一幅新的蓝图,也让成绮韵沉重的思想包袱彻底的放下了。

    如果他的想法能够得到实现,那么就有办法让他不负君恩,同时又能为他自已谋得一个安全、长远的地位。自已也不必为了他的未来殚精竭虑,去暗中运作许多法所不容、君臣大义所不容的事情,就更不必担心会让他恼了自已、抛弃自已。

    成绮韵很开心,真的很开心。

    朵颜卫到了,已是黄昏,山色已被染成墨绿。

    昏黄的阳光笼罩着这片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风吹草低,风中羊咩、牛哞、马嘶混合成一种苍凉的声韵,然后,羊群、牛群、马群,排山倒海般自草浪中合围而来。

    这是一幅多么美丽而雄壮的图画!这是一支多么哀宛而苍凉的恋歌。

    黑的牛,黄的马,白的羊,浩浩荡荡奔驰在青山绿草间,杨凌掀开车帘,眺望着这生机勃勃的一切,脸上闪动着兴奋的光,眸子里也闪着光,这是何等伟大的景象!这是何等伟大的天地!望着这样的景象,就连他的心胸也似突然开阔了许多。

    成绮韵也走出了车子,站在前车板上,小鸟依人般地偎在杨凌的怀中。远远的有歌声传来,歌声高亢而苍凉,听不懂他们唱的是什么,但是人的情绪却已不禁受到了感染。

    这里再向前去,就是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了,这片草原上,现在几只秃鹫、猛虎和野狼,随时会闯进大明的家园,撕咬人畜、破坏城池,等到把他们消灭了,这里将变成大明的花园,一条坦途通过这里,直趋向更远的北方,无穷无尽,一直延伸到北极杨凌望着,想着,心中充满了兴奋和憧憬。

    成绮韵轻轻把着他的手臂,依偎在深爱一生的男人怀中,眼中同样充满了憧憬和希望。这里,一定要得到彻底的解决,让它变成一片平和的乐土。然后,就会有广阔的未来,迎接着他和她,常伴在心爱的男人身边,再和他生几个孩子成绮韵怦然心动,她的心都醉了,这个水一样的女子,脸上焕发出异样的美丽,夕阳的余晖映在她娇美不可方物的容颜上,那双熠熠放光的眸子,酽酽的忽然变成了两潭淳醇的美酒朵颜卫的驻地是一处半城市化的地方。它没有高高的城墙和壕沟,四处散据着大大小小的蒙古包,那就是牧人们的居处、集市,最中间的地方却是砖石盖就的高大房屋,那是贵族们的住处,最中央最豪华的就是顺明王的王府。

    现在由于朵颜卫女王要在那达慕大会上择选终身伴侣,一时风云际会、鱼龙混杂,所以王府和贵族们的住处戒备森严,所以尽管杨凌扮成的是最受牧民们欢迎的商旅,而且打的是辽东第一商贾成二爷的招牌,仍然不得进入。

    成绮韵在本地有几处大蒙古包,外围的牧民住处和商贾住处实际上也是她的侍卫们住处。现在杨凌来了,周围的警戒更严密了,她和杨凌以及侍卫们一进驻,四下的毡包立即进入了严密的保卫状态。

    坐镇于此正在调查各方动态、以便做出应急反应的阿德妮,听说杨凌亲自赶了来,不禁喜出望外,她正在距王爷贵族们住处最近的集市附近收听属下的汇报,一听到杨凌的消息,立即冲出房子翻身上马,向成绮韵的营帐赶来。

    草原上的女人纵马驰骋事属寻常,不过面罩黑纱、体态妖娆的阿德妮身材惹火,兼具了一种野姓和柔媚的体态,这样美丽的女子还是令集市上的男人们眼睛一亮。但是看到她身后紧随着的那几十名身材剽悍、杀气腾腾的武士,就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搭讪了。

    “这样风搔娇媚的娘们,或许是哪位贵族老爷的夫人吧?把这样一匹骏马压在胯下,可真他妈的**!”男人们只能望着她疾驰而过的身影,眼馋地咽一口唾沫。

    夜色降临了,星光在草原上升起,月色使草浪看起来有如碧海的清波。同广阔无垠的草原相比,那一顶顶白色的帐篷点缀在这无际的草原中,顿时变的渺小起来,但是点点灯光与星光相映,看来又是那么富有诗意。

    顺明王府内灯火通明,毫无装饰而巨大的客厅犹如一座殿堂。大殿中央燃着熊熊的烈火,铁架上几只吊在铁架上的全羊烤的焦黄发亮,到处是一片浓郁的肉香。

    蒙女们正在载歌载舞,她们穿着鲜艳的彩衣,长袍大袖,她们的柔发结束成无数根细小的长辫,流水般垂在双肩,头上则戴着小巧而鲜艳的呢帽。

    今天,福余卫白音首领已经率部赶到了,明天,泰宁卫的阿古达木也将赶来,后天一早,那达慕大会就将开始。整个部落,似乎都忘记了三卫之间的倾轧和勾心斗角,到处是一片祥和欢乐。

    普通的小民哪里知道那么多内幕,他们只知道三卫已经讲和了,女王将从三卫的少年英雄中挑选一个成为她的丈夫。兀良哈三卫背倚大明,本就是最富足的草原部落,三卫重新结成强大的联盟,将富足而强大,其他部落将再也不敢来掳夺他们的牛羊。

    蒙古人有宴必有酒肉、有宴必有歌舞,白音的部下将领和银琦女王的主要将领们,都是部族中拥有众多牛羊马群和奴隶的大贵族。此刻,他们就是宴会的主人,大碗喝酒,举刀切肉,高声呼喝,彼此劝酒,一片喧闹声中身边早堆积了大片或立或倒的酒坛子。

    巴雅尔吃的热汗津津,脸泛红光,他伸着油乎乎的大手,撕扯开一大块足有三斤多重的肥羊腿肥,手抓羊肉肥嫩可口,浓香扑鼻,巴雅尔埋头大嚼了一阵,又抓起酒碗狂饮一番,然后游目四顾,半醉半醒地问道:“女王呢?怎么不和大家一起喝一杯?”

    他的两腮糊满了肉汁,下巴的大胡子还淌着酒汁,白音手下大将索萨举着一碗烈酒笑道:“巴雅尔,你这家伙就顾着埋头大吃了,女王和我们白音首领早就去后宅了,你现在才问?”

    “啊!”巴雅尔恍然大悟,哈哈笑道:“那一定是商议婚事去了。真是的,直接办一场婚礼不就行了么?何必还要招开那达慕,公开比试呢?”

    索萨捋须笑道:“银琦是女王,地位尊贵嘛。怎能随便就嫁了?我们白音首领的儿子,虽然是草原上众所周知的少年英雄,可是毕竟现在还是一只翅膀稚嫩的雄鹰,没有展翅蓝天的威名,那达慕大会上,让自已的夫婿一展雄风,在各部落的好汉们面前露上一手,那嫁着也光彩啊”。

    “哈哈哈,不错,看不出你这么粗的汉子,想的可比我细多了。我们女王一出嫁,咱们两家就是一家人啦,来,索萨兄弟,咱们再干一碗”。

    “干!来,大家伙儿都满上,为了咱们两家成为一家人,干!”

    众人群起响应,大厅上又是一阵杯筹交错。

    王府后宅,居然有一间书房,尽管花当从来不好读书。

    这里是同汉人杂居往来最多的地区,而且由于花当一向恭顺,所以大明同他的互市贸易比较宽松,百姓生活较好,许多人家都有汉人式的家具,甚至有人平时就穿着汉人的衣服,尤其是女人,相对于蒙古袍的款式,她们更喜欢穿着汉人女子的衣服,尤其是贵族人家的女人,在家里大多身着汉人的绮罗轻裳,以此为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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