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长一边慢慢前进,一边大肆破坏赵海平铺设的诡雷。
跳雷、绊雷、飞雷、踏板雷、连环地雷、子母雷……在班长经过的地方,到处都是他敲碎的玻璃瓶。
班长突然身体微微一顿,他手中的八五式自动步枪仍然随意扛在肩膀上,但是没有人知道,他需要用多少时间,就能将肩膀上的步枪甩起瞄准目标开火。他盯着一百多米外的一丛灌木,冷然道:“赵海平,你给我滚出来!你不是很英雄吗,藏头露尾的算什么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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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保家卫国
班长大踏步走向那丛灌木,他指着灌木丛放声怒吼道:“赵海平我教了你枪法,教了你格斗,教了你如何在战场上生存和制造陷阱,教了你如何利用人体生理特点对目标一击毙命,还教了你如何驾驶汽车坦克战斗机,但是我没有教你如何在战场上装孙子吧?!你手里不是有枪吗,要不就向我射击,和我拚个你死我活,要不就给我老老实实的滚出来!”
一枝八五式自动步枪从灌木丛里伸出来,紧接着一个头上戴着用树枝编成的伪装帽,身上还披着一层自制伪装网的男人站起来,他小心翼翼的将自己双手和武器暴露在班长都能看到的位置上。
两名中国最优秀的第五类特种部队军人,一对亦师亦友的师徒,竟然在这种情况下见面了。
赵海平那张平实而略带木讷的脸上,肌肉不断颤动,惊喜、恐惧、愧疚、愤怒各种表情不断变换,谁也不知道在这个时候,他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你干得不赖啊!你还真是为我们第五类部队长脸了,一出手就干掉了十七个‘敌人’,更在大山里和优势敌人玩起了游击战,拖得敌人不敢稍有轻举妄动,当真是把特种作战技术发挥到极限,连我这个老师都觉得脸上有光,要为你鼓掌喝彩呢!不过我真的很奇怪,你不是很有英雄气概嘛,也应该知道我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你为什么不向我开火射击?”
班长手一扬,一把中国特种部队专用三棱刺刀狠狠插到他们中间一棵碗口粗细的树上,班长指着那柄还在不断颤动的刺刀,厉声喝道:“告诉我,那把刺刀上刻的是什么字!”
“我知道,我们的刺刀上都刻着‘保家卫国’四个字!我被特许进入第五类特殊部队的第一天,班长您就告诉过我,从那一天开始,我就是世界上最精锐的职业军人,从那一天开始,我的身上就刻下了中[***]人最骄傲的印记。如果我玷污了这种光荣与骄傲,班长您就会亲自把交到我手里的一切,再取回去!但是我没有想到,这一天竟然真的会来了,而且来得这么快!”
赵海平猛然抛掉手中的武器跪倒在班长面前,他扬起脸嘶声叫道:“我知道我死定了!我知道只要您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死定了!我枪法不如您,头脑没有您灵活,徒手格斗三个也未必能打过您一个,身手没有您敏捷,实战经验没有您丰富,我无论哪一项军事技能都无法和您对抗。遇到您,我甚至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我在杀死那十七个民兵的时候,我就已经做好了死在您手中的准备!但是我求求您,让我再多活上一天,让我完成了自己最后的好愿好不好?!”
班长森然道:“你走到了社会对立面,就是我们的敌人,更是我们第五类特殊部队最大的耻辱,你还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余地?!”
“班长您教导我要保家卫国,为了祖国的荣誉和人民的幸福,我们这些职业军人,就要随时做好为国捐躯的准备。我一直在想,我赵海平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加入了第五类特殊部队,跟了班长您这样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可是我突然发现,您告诉我的是错的,我突然发现,原来我们都这么傻,这么笨!”
赵海平这个曾经在战场为了掩护战友撤退,用自己的身体硬生生滚下山坡,一路上压爆四颗地雷,却因为身体高速滚动竟然毫发无伤的铁血军人,在这一刻突然间伸手狠狠扇着自己耳光,他一边扇一边哭,随着他的两只手掌不断抽打在自己的脸上,鲜血和泪水随之狠狠飞溅。
“班长您还记得我的女儿盼盼吗?我们每天训练完休息的时候,我最喜欢和你们说的就是我的女儿,说她的学习成绩,说她喜欢蓝色黑色最讨厌绿色和红色,说她喜欢吃汉堡包不喜欢吃油糕,说她下雨的时候最喜欢在雨地里疯跑,没有个女孩子的样,说她长得越来越象她妈妈,才十二岁的时候,就开始收到男孩子们的情书,她就是我的心肝肉,她就是我所有的希望和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啊!”
赵海平的嘴唇不断抽搐,他猛然发出一声野狼般的长嗥:“可是她现在死了!我的女儿死了,她还那么小,她那么可爱,可是她死了!她再也不会睁开眼睛了,再也不会抱着我的脖子喊我爸爸想方设法从我这里要上几块钱零花钱了!班长,我的女儿死得好惨啊!你不要忘了,你也是她未见面的干爹,你还亲手用子弹壳为她做了一份生曰礼物呢!!!”
饶是可以临泰山倒而不变色,这时候班长也忍不住耸然动容,他盯着赵海平厉声叫道:“这是怎么回事,在你回家探亲前赵盼不是还好好的吗?她是怎么死的?”
“怨我,都怨我啊!是我没有管教好自己的婆娘,是我这个男人没有用,让自己的婆娘偷了汉子!可是我的女儿有什么错,她只是在我回来的时候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罢了,我只是气愤不过,找那个混蛋去理论,打了他一拳罢了。”赵海平捶着自己的胸膛,嘶声叫道:“我就是一个笨蛋,明明知道李卫华那个混蛋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流氓,又有一批无恶不作的跟班,在这些年不知道怎么的,混成一个乡长后更是变本加厉,那批跟班也混成了拿着枪四处耀武扬威的民兵。我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土包子,在这种时候竟然还敢去找他理论,我竟然还敢打了他一拳!我的女儿赵盼,是被那个混蛋指使手下十七个民兵给轮歼致死的啊!我的女儿,盼盼,她只有十四岁啊!!!”
赵海平抬起头,他的眼睛里闪动着疯狂和绝望的红光,他瞪着班长,嘶声叫道:“班长您告诉我,要保家卫国,要保护我们的人民!我跟着您上过战场,和印藏边境特种部队的那帮阿三拚过刺刀,和潜入我们国境内的阿富汗游击队在丛林打过交道……我身上中过三颗子弹,现在身体里还有一块弹片没有取出来,而班长您负的伤比我更多。我们血流了,汗流了,可是难道我们保护的就是这种混蛋,保护的就是一群把我女儿活活轮歼至死的王八蛋吗?!您能不能告诉我,我为什么还要保护他们,我为什么还要在为他们流血流汗之后,还要为他们流泪?!!!”
班长真的呆了,他呆呆的望着眼前这个痛不欲生的男人,这个在战场上中了敌人子弹,明明痛得全身发颤,仍然可以向他露出一个木讷笑容的男人,现在他只是一个绝望而悲伤,只剩下歇斯底里复仇yu望的疯子!
“您知道吗,我连通过法律方法为女儿申冤的机会都没有啊!没有法医的检验,没有任何检查和证明,我的女儿尸体就被他们送进了火化厂。而我这个该死的混蛋,整晚时间都被自己的婆娘给骗得团团乱转,以为她玩够了玩腻了,突然间回心转意了!当我知道一切的时候,我领回来的只是一只瓶子,一只装了盼盼骨灰的瓶子啊!”
赵海平突然昂头放声大笑,他一边哭一边笑,“哈哈哈……那帮家伙想快刀斩乱麻,但是我是谁啊,我是班长您亲自训练出来的高徒,我只用了一个小时,就查清楚了一切。在那个混蛋的办公室桌子下面,我看到了四个字,那四个字就是‘爸爸,救我!’那四个字,是我女儿用手指生生划上去的!每一个字都刻得那么深,每一个字都是狠狠刻进我的心里啊!在我用军刀割断一个混蛋前的时候,他终于全说了,哈哈哈……我终于全都知道了!”
听着赵海平歇斯底里的大笑,班长不由沉默了。他凝望着赵海平,道:“你求我多给你一天时间,是因为你只杀了十七个从犯,还没有杀掉那个叫李卫华的首犯吧?”
“不只是他,还有张艳花那个女人!”赵海平拍着坚硬的地面,嘶声叫道:“她可以水姓扬花,谁让我自己色迷心窍,在结婚前明明知道她生活不俭点,还明媒正娶把她娶回了家门。我这个大老粗不解风情,一年到头都在军营里,没有时间去陪她,她和别人有了问题,我这个男人自己也有责任。但是她也是盼儿的妈啊,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可以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女儿被人轮歼至死而无动于衷,我更不明白,她为什么在事后还能心安理得的把我拉到床上,让那些混蛋有时间把盼儿的尸体直接送进了火化厂!”
班长扬起头沉思了片刻,突然道:“干得不错!”
赵海平张大了嘴巴,“啊?”
“男人大丈夫做事但于无愧于心,对国家要忠,对朋友要义,对亲人要爱!没有一点血姓,又凭什么成为我们第五特殊部队的军人?”
班长道:“反正你已经杀了十七个民兵,如果真要判你有罪,枪毙十回都不够,债多不压身,你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吧!我觉得军法处在你脑袋上打十九颗子弹,和打十七颗子弹实在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就这两颗子弹的差别,就能让你为社会做上一件好事。值!”
“班长,对不起了!我赵海平在这里给您叩头了!”
赵海平的脑袋一次次狠狠磕在坚硬的土地上,在“砰砰”有声中,鲜血在他的额头上不断飞溅。
班长转过了头,冷然道:“站起来,男儿膝下有黄金!我战侠歌要的是铁骨铮铮的兄弟,不是屈膝下跪的可怜虫!别忘了替我在那个混蛋身上多打一颗子弹!我会在县城内留下联络标记,二十四小时后向我报道!记住了,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得通通透透,一个也不放过!男儿大丈夫要仰不愧对天,俯不愧对地!就算你被世所不容,要为自己的复仇行为付出生命代价,你至少能在行刑前坦坦荡荡的告诉我,你没有冤杀一个好人,也没有放过一个混蛋!现在你抬起头,赌上一个男人的荣誉,告诉我你能不能做到?!”
赵海平狠狠甩掉自己的眼角的泪水,他用最尊敬的目望着眼前这个负手而立的男人,在不知道多少年前,他就开始用这种眼光,一直望着这个比他要小上十岁的年轻男人!他狠狠叫道:“能!!!”
“活着回来,就算要死,你也要死在我们自己部队的刑场上!”班长凝视着天边那抹艳丽无方的火烧云,叹了一口气,道:“赵海平你知道吗?我小时最讨厌的职业就是军人,别人要是问我长大了想当什么,我一定会告诉他,我想当土匪!想不到我还没有去当土匪,你倒先抢到我的前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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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男人,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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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侠歌出生于一九七八年五月五曰,对于他的童年,他最大的记忆就是从四岁开始,每天都要喝的那支人参蜂王浆。那种东西的味道可真好,在蜂王浆的甘甜中带着一种类似于中药的微苦,那个时代的补品可是比现在强多了,没有一点掺假,更不会有什么虚报功效的问题,说是人参那就是上等人参,说是蜂王浆,就绝不会用白糖兑水来蒙混过关。
一盒人参蜂王浆十二支,要十块钱,每天一支的喝下来,已经能顶上一个普通工薪阶层大半月的工资,一般人绝对喝不起这种过于奢侈的营养品。战侠歌到现在都认为,自己之所以拥有比同龄人更强健的体魄,每天都要喝的那支人参蜂王功不可没。在八十年代初还能看到七十年代计划经济的影子,人参蜂王浆这种东西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就连吃饭,城镇居民都得按户口本定量到粮站购买口粮,这其中还分为细粮和粗粮。就算是细粮中的白面,还分成七五粉和八五粉。
去商店买一些副食品,除了口袋里有钱之外,还得有粮票。战侠歌小时候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用自己家的馒头,去和邻居家的孩子换玉米面窝窝头。
到了五岁,每天喝完了那支甜甜的蜂王浆,战侠歌就应该穿上自己那一双心爱的白球鞋,在腿上扎沙袋出去练习长跑。
战侠歌这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在那年冬季的某一个早晨。
那时候他才五岁半,当他推开房门的时候,天与地之间还是一片惨淡的黑与白,呼啸的北风杂夹着鹅毛大的雪花狠狠砸过来,全身的热量瞬间被带走了一大半,任何人面对这种情况,都会忍不住象触电一样发抖,那种牙齿打架的声音,听起来就象是将一把玉米粒洒到了大理石地板上,硬硬的,冷冷的。
战侠歌全身瑟缩的退回温暖的房间,他望着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的战兴华,小心的道:“爸爸,外面下雪了。”
“我知道你冷,我知道外面很黑,你有些害怕,但是你绝对不能退回来!你要用力的跑,直到你跑得混身发热,你要拚命的喊,到最后你会发现,这一切原来并不可怕!”
“身为一个男人,面对自己的敌人,唯一的办法就是面对他!这样至少你还能举起自己的双手,去和他进行战斗,如果你选择转身逃跑,用自己的后背去面对敌人,那么你就连战斗的机会也没有了!”
战兴华指着门外,厉声叫道:“风是你的敌人,雪是你的敌人,懦弱更是你的敌人!出去,去完成你的训练,去在这场战斗中把胜利取回来!”
为什么男人就要去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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