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夜月授人以柄,受制于人,心中虽怒,却也只能妥协,忙道:“别叫,我说就是了!我与那畜生没有任何仇怨……”她连“施玉华”这个名字都觉得恶心,直接以“那畜生”来代替。

    “你既然知道那畜生的名字,自然也应该清楚他的为人。类似这般畜生,杀他,根本就不需要任何恩怨!”即便已经亲手将施玉华诛杀,但提起这个人,公孙夜月的脸上依旧露出无穷的怒火,一副便宜他的模样。

    杜荷也赞同的点着头,他在唐朝待了也有三年多了,这三年里结识了无数的人,有虬髯客这样的豪爽之士,有秦琼这样的忠义之臣,也有长孙无忌这类的狡诈之徒,还有李逸风、周振威、秦煜、冯东羽等形形色色的人物。

    施玉华是他最厌恶的人,也是最想杀的人,冯东羽将苏州十五万生命视如无物固然该死,但终究还算是一个可怜人,但施玉华以各种手段歼银良家妇女,实在是可恶之极,根本就与禽兽无意。

    “但据我所知,施玉华不以武功见长,以你的功夫,足以对付他了,杀他是绰绰有余,却不知你为何要选择在皇宫里杀,还特地选择在陛下的宴会之上,这不是找死吗?”

    这个问题,杜荷百思不得其解,他想过一切可能,然而始终想不明白这个问题的答案。

    公孙夜月答道:“那畜生易容的本事天下无对,当初我是意外的发现李崇煌的尸体,才知道那畜生乔装成了李崇煌,不然我根本找不到他的行踪。李崇煌是王侯之子,身旁有十多名护卫,都是不弱的好手。那畜生自己本身的功夫也不差,而且狡诈如狐,尤其是逃跑的功夫,更是一绝。想要杀他,只能一击而中,一但错失机会,上天下地将无从追寻。我的武艺对付那畜生不是问题,对付那十多名护卫也不在话下,但无法在对付护卫的同时也留住他。一但我刺杀失败,那畜生必然警觉,从而乔装成其他人消失在我的视线。”

    杜荷再一次点头认同,自从得知有施玉华这么一个畜生后,他便四处留意此人的下落,以他之力尚且无法探知分毫消息,更加别说是公孙夜月了。

    要杀施玉华,机会也只有一次。

    此时此刻,他已经渐渐明白公孙夜月的用意了。

    公孙夜月继续道:“我追随那畜生来到长安,暗中盯梢了半个月的时间,没有找到任何可趁的机会,甚至连面也没有见过几次。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我得知李崇煌会参加陛下的宴会,而太子又广招异士为陛下贺寿。得到了这两则有用的消息后,我便打起了这方面的主意,在皇宫里执行刺杀计划既可以避免寸步不离的护卫也可以让那畜生放下戒心,是绝佳的机会。于是,本姑娘便利用师门剑舞在长安闯出名头,假意引太子的人注意,从而得到进皇宫的机会,有了这次刺杀!一切缘由,就是这样,你满意了吧!”

    杜荷听悉原因,感慨一笑,从凉亭檐角跳到了亭内,由怀中拿出一块丝巾,丝巾里包着十来块精致的糕点,取出一块,伸手递去:“很满意!所以,给你奖赏!”

    公孙夜月古怪的看了杜荷一眼,喉部微微挪动,早已过了用膳的时间。她做好了长期斗争的打算,准备好了干粮,但为防意外打算凌晨左右浮出水面享用。此刻肚子正是空空无物,见杜荷没有什么恶意,伸出那纤细的小手,将糕点接过,慢慢吃了起来。

    杜荷准备的这些糕点是李世民享用的点心,他以肚子饿为由,向掌管膳食的御膳房讨要来的,味道没有的说。

    公孙夜月吃的是眉飞色舞,眉宇间的那满足的笑意,让那张充满英气的俏脸更加的别有滋味。

    杜荷略感失神,甩了甩头,撇去心中念想,道:“最后一个问题,你选择皇宫作为刺杀地点就不怕死嘛?”

    “自然是怕的!”公孙夜月似乎因吃了他的东西,神色间的敌意减去不少,和颜悦色的道:“但是能够除掉那畜生,就算小命不要也是值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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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傲娇”属性

    “能够除掉那畜生,就算小命不要也是值得!”

    公孙夜月说这话的时候,那对明亮如黑珍珠般的眼眸,透露着死无二致的觉悟。

    死,谁能不怕,但有些事情更在生命之上,所以历史上才会有一些无视生死的英雄人物。

    施玉华银乱天下,罪恶滔天,但跟公孙夜月却全无瓜葛,她并没有与施玉华有任何的仇怨,更非是受害者,却甘愿为了除去这个祸害,从容面对死亡。

    一个女子,年纪至多不满二十,在后世还是伸手问家人讨要买衣服钱的年纪,但公孙夜月却有了如此的气魄,正义感,为了事不关己的事情,不惜献上年青的生命,实在让作为以大丈夫自居的杜荷汗颜。

    杜荷深深的看了她一眼,将手中的所有糕点递了过去,笑道:“慢慢吃,我想办法救你出去!”

    公孙夜月瞪圆了眼睛,不敢置信的望着他,看着面前诱人的糕点,问道:“为……为什么?”

    她在这一刻,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若不是事情就在眼前发生,根本无法相信这个事实,脑袋有些当机了。

    公孙夜月非常清楚自己犯的是什么罪过,当初为了吸引杜荷的注意,她一剑射向了李世民。固然这是无心的,但做了刺杀皇帝的举动这是毋庸置疑。在任何一个朝代,任何国度,刺杀君王的刺客,都是不能容忍的。

    自己孑然一身,死便死自己一人,十八年后又是一位英雌侠女,但杜荷却不一样,杜荷有着家事,有着父母,帮助自己这位刺客,一旦被发现,很可能会冠以从犯之罪,祸及整个家族。

    在公孙夜月的心中杜荷能够不将她的行踪泄露出去,以是万分感激,哪里想过能够让他来帮助自己,眼中充满了惊讶。

    面对这份质疑,杜荷从容一笑道:“为什么……这个嘛,还真不太好回答,对了,你为什么要刺杀施玉华,我就为什么要救你!”

    公孙夜月不加犹豫的道:“本姑娘杀那畜生,是因为他该死!”

    杜荷也立刻答道:“我要救你,是因为你该救!”

    公孙夜月默然不语,半响才道:“但本姑娘不需要你来救!”不需要是假,她自己心底明白自己身陷皇宫,就如瓮中之鳖,尽管她谋划的再好,尽管她做了万全的准备,但实际上还是苟延残喘,就如困兽死斗,没有任何希望,却在垂死挣扎。

    只因人类潜在的求生**,公孙夜月可以坦然的面对死亡,但却不能放弃求生的希望,哪怕希望只有那么一丁半点。

    杜荷的帮助确实能够大大的增加逃出皇宫的几率,但这里毕竟是皇宫,守卫最深严的地方,即便他的鼎力相助,也不过是将原来的百分之一的希望扩大至十分之一而已,依旧有九成被发现的可能。

    一人做事一人当,这是江湖人的习姓。

    尤其是公孙夜月这种不愿受人恩惠,心底又充满着正义感的人,更不愿杜荷为了自己赔上整个家族。

    杜荷得到如此答案,也不免讶异,但见公孙夜月那一人做事一人当的表情,心底恍然,笑道:“你这是当心给我带来麻烦?”

    公孙夜月没有答话,算是默许了。

    在这种情况之下,公孙夜月还能顾及到杜荷的家人,实在难得。

    杜荷也心生敬意,但越是如此,他救人的意思也就越重,坦然道:“我不在乎麻烦!”

    “可本姑娘在乎!”公孙夜月正义言辞道:“即便有你相助,全身而退的可能也不满一成,甚至可能祸及你全族。本姑娘听过你的名字,知道你是个好人,是个能够为百姓着想的好官,不能将你牵扯进来。只要你不将本姑娘的行踪透露出去,就是最大的帮助了。”

    “我明白了……”杜荷听公孙夜月说的如此严重,心知她是多虑了,有些小题大做,当即道:“姑娘的意思我已知,但你也太看得起我杜荷了……我是个有家室的人,不可能为了你赌上我杜氏一族的姓命。但你别忘了,我爹爹是大唐宰相,是跟随陛下打江山的近臣,我妻子是陛下最钟爱的公主,只要我不犯谋反这等大过,不可能会祸及家人。最多,我一人受罚罢了,这点你根本不用担心。”

    在与公孙夜月相见之前,杜荷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标准。

    假若公孙夜月想杀的是李崇煌,只是因为误中副车而杀了施玉华,并非是有心为民除害,而是另怀目的,那么便将她擒拿交给李世民审讯。

    假若公孙夜月知道李崇煌就是施玉华,然杀他是为报私仇,为己不为人,则决定不闻不问,既不将她供出来,也不出手帮助,任由她自生自灭。

    最后假若公孙夜月知道李崇煌就是施玉华,杀他只为心中正义,不为己为私,则决定出手相助。

    三个标准看似察觉不大,目的一样,但意义却是迥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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