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滴金红色的液体从中年人的创口处缓缓流淌而出,从天空中滴落,朝着束缚着男婴的黄色光球落下。说也奇怪,当这金红色的血液滴落在光球上时,会自然而然的渗透而入,液体是有些灼热的,甚至是烫慰着,从头上流淌而下,顺着身体一直流淌到男孩全身,他静静的等待着,等待着自己的脱胎换骨。

    一滴接一滴鲜血从中年人手中滴落而下,笼罩着男孩的那个红色光罩就像是个容器,不断承载着那一滴滴精血。

    精血浸润着男孩的身体,并且在他四周汇集,渐渐的将他的身体完全浸泡在内。从脚下到小腿,再到腰间,一直向上蔓延。男孩能够清楚的感觉到,一股股热气不断从这液体中渗入男孩体内。一股浓浓的香气蔓延。

    那香气仔细辨别起来,似乎是一种淡淡的馨香,闻起来第一感觉就是高贵,如此从骨子里就透露着高贵气息的香气,这种感觉是十分美妙的。

    男孩全身一震,身体的三百六十万毛孔在一些奇异而玄妙的力量作用下全面打开,贪婪的吸收着身体周围那些粘稠的液体,而身体,也像是一个巨大的漩涡,不断吞噬着这些奇异的力量。

    中年男子回头看向白衣女子,第一次有了情绪。白衣女子柔情绽放,笑了。

    “我爱你。”

    “我爱你。"

    这对年轻的夫妻,做着最后的告别。二人的目光,一同落在男孩上,男孩,有着他的妖异,以及眉宇间的王者之气。男孩,有着她的美丽,澄澈的大眼睛,看着二人。男孩,有着他们的双眸,君临天下。

    中年男子静静抱着白衣女子,低头,轻吻女子额头,身影,逐渐虚幻。红衣老人在这一刻,只是陪衬。中年男子最终随风而逝,只留下深沉的声音,在大地上,回荡着,回荡着。

    “,孩子的名字,叫,齐。”

    顶天立地立于高人之处!一步高飞翔于云天!

    白衣女子笑了起来。当那如同鲜花怒放般的美丽笑容,让整个世界都自愧。小男孩的身影,忽然亮起一团白光。而当白光消散的时候,男孩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远古定向传送卷轴!”老人铁青着脸,声音,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从紧咬的牙缝中挤出来。

    “没想到,会让那个孽种逃脱。”老人脸上,是因为极度的羞恼和愤怒而涌起的青色,“这样做值得吗?”

    “值得。”白衣女子脸上的笑容平静而温柔。雪花,在她身旁越聚越多,一片片旋转漂浮着,折射出七彩斑斓的光芒。

    “一个中了月末绝唱的毒,经脉尽毁,连天力都无法修炼的孩子,”红衣老者攥紧了拳头,冷哼一声,“别说逃不出我们的手心,就算他有命长大,又有什么用?”

    “那可说不准!”白衣女子抬起头,幽蓝的眼睛,清澈而妖异:“别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些力量,是神也无法抹去的!知道混沌吗?”

    一片如同坟墓一般的寂静。

    许久,老人声音沙哑:"真的?"

    白衣女子的目光,从天空中一片随风飘荡的火红色大氅碎片上移开,最后落在大河对岸红衣老者的脸上。

    "谁都说不准。"

    “你们可以欢呼胜利了。”她轻轻地道。抬起头,目光仿佛穿透漫天大雪,看见了那悠扬圣歌传来的天国大门,“不过别忘了保守秘密,一旦今天的一切泄露,你们往后的岁月,都将在无休止的报复中煎熬。”

    “最后,送你们一个预言吧。”白衣女子慵懒地伸了个懒腰。

    即便冷酷如红衣老者,也禁不住在这一刻闭上了眼睛。眼皮剧烈地颤抖着。

    他无法相信,这个世界上,竟然有对自己如此狠的女人!

    当他的眼睛再度睁开的时候。大河对岸雪白的山头,只剩下一片殷红。

    半空中,一滴鲜血,随着一阵香风,滴落滚滚大河,汇入浪花之中,消失不见。

    “十八年后,,王者归来。”

    只有白衣女子轻柔的声音,在耳畔,在这白茫茫的天地间,悠悠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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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王镇

    弹指一挥间,八年已过。

    王者,要在剩下的十年里,悄然蜕变,一鸣惊人。而红衣老人,似乎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而那侥幸逃脱的男婴,倘若还活着,应该是八岁了吧。冥冥之中,天意似乎正在一点一滴的,颠覆着天地。

    传奇,由此开始。

    ,位于炎国最北端的小城,据说琴圣在附近坐化,小城也因此得名。这里属于整个始时空极北的范围,昼短夜长,常年处于寒冷的天气下。人们大多数靠在小城旁的冰海里打鱼为生。冰海常年有移动的冰山漂浮着,那里盛产的海豹、海狮皮毛,深受贵族们的喜欢。

    天空中的阴云缓慢的漂浮着,又会带来一场风雪。走在大街上,谁也不会去注意一个长相不出众,眼神直直的孩子,但是,往往就是一错身的工夫,他们的钱袋就已经到了那小乞丐的手中。任何人第一次看到他手中鼓鼓囊囊的钱袋时,都会吃惊的合不拢嘴,

    天上零星飘落的雪花给路人带来淡淡的寒意。小乞丐蜷缩在墙角,他是一名身材瘦小,穿着破破烂烂衣服,脸上脏兮兮的小男孩,身材瘦小,看上去只有十一、二岁的样子,乱蓬蓬的头不知道多少天没洗过了,身难免带着一些难闻的味道。但他实际只有八岁,叫天翊。

    这天翊,是生活在中最底层小偷,他称不上盗贼,因为他们只能靠一些小偷小摸来维持自己的生计。

    他突然看到前面有一个衣着奇怪的人,之所以让他感到奇怪,是因为那个人的高大的身材完全笼罩在一件大斗篷中,从外面根本看不清相貌。斗篷下似乎有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在晃悠着,天翊决定,今天就以他为自己的第一个目标了。一边想着,天翊悄悄的跟了上去,从腰带上摸出自己那锋利的小刀片,等待着下手的机会。天翊之所以能够经常成功的牵到鱼,和他的韧性很有关系,每当他决定了猎物时,就一定会跟紧对方,直到自己得手为止。所谓的牵鱼,就是偷东西。

    天翊从记事以来,就一直跟着一位老头生活,生活虽然艰苦,但也吃的饱穿的暖。天翊一身的技巧就是老头倾囊相授。一年多以前,那老头患病死了,天翊也就没有了生活来源,只得靠牵鱼勉强度日。但还好,老头为天翊留下了一间摇摇欲坠的屋子。在寒冷的,有什么比遮风避雪的房屋更好的呢?

    天翊有一双灵巧的小手,这个孩子表面一直都是楞头楞脑的样子,说话有的时候都说不利落,问他叫什么也不知道,学偷东西的技巧也学的很慢,脑子似乎不太好使似的。但如果让那猥琐的老头形容,一定会是有这种想法的人,一定是被酒色掏空了脑子。天翊很执着,经过老头“几个月的教导和他自己的勤修苦练”,终于记住了顺手牵羊这一招,而且已经将这招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为了练习出手的速度,他甚至在寒冷的大街上一个人用手指戳地上的雪花,雪花沾的越少,就证明他的眼力越好,这个办法虽然笨,但却有着很好的效果。

    跟着跟着,那个穿着斗篷的人走进了一家豪华的饭馆,饭馆从外面看装修的金碧辉煌,房顶都是用琉璃瓦铺成的,能到这儿吃饭,一定是财大气粗。想到这里,天翊不由得暗暗开心起来,如果能多牵些鱼回去,说不定自己能逍遥几天。他蹲到饭馆门口旁的角落里,耐心的等待着。

    “去,哪儿来的小乞丐,一边呆着去。”饭馆的门童踢了天翊一脚,嫌恶的看着他说道。

    天翊早已经习惯了这种势利鬼,赶忙点头哈腰的跑的远了些,找了处能够遮挡风雪的阴暗角落才再次蹲了下来。

    把玩着手中锋利的小刀片,天翊耐心的等待着,他一点都不着急,吃饭吃完总是要出来的。双手上的刀片开始在指缝之间翻滚起来。不断的在每一个关节附近掠过,飞速的转动,就像是跳动着的精灵。

    此时是正午,阳光照耀在天翊手上的刀片处,给人一种奇异的美感。就像是精灵在他之间跳跃一般。不得不说,天翊的手很巧。这也是天翊屡次得手的主要原因。

    足足一个小时过去了,终于,那个穿着大斗篷的人走了出去,天翊兴奋不已,那个人是正面向他走来的。正面,是最好下手的。他赶忙站了起来,稳定住自己的心神,迎面朝那人走去。那人的身材很高,天翊只到他肚子左右的地方,两人间的距离在不断的拉近,天翊用夹有刀片的手挠着自己的头,就在两人相距一米之时,天翊脚下一个趔趄,和那人撞了一下。

    天翊顿时感觉到自己似乎撞上了一面铁板似的,全身说不出的疼痛,他无意间抬起头,正好看到那个人的容貌。那是一副刚毅的脸孔,肌肉分明,魁梧的身材,气宇轩昂。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天翊忙不跌的陪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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