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宽大斗篷,已经被割除了一道不显眼的口子。正值正午,没有一丝风,琴王镇难得令人感觉暖洋洋的,并没有感到异样。

    “谢谢哥哥,哥哥,对不起。”紧紧攥着手,天翊回头“留念”地看了一眼道。

    “嗯,以后要乖啊。”“笑了”如同三月春风。

    “恩恩。”天翊眼眸微红。转身就跑,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消失在的视野。

    目送天翊离开,若有所思。

    小子,你等着,一会我要你哭得很有节奏!我金属之狐此生第一次被牵鱼,居然是一个小孩子,心里想。

    怪大叔,你等着,下次遇见你,我一定会好心给你留一件裤头。今天的钱袋,就当是利息!天翊恶狠狠的诅咒,这次他学乖了,快速跑进喧闹的人群中。

    顾不得钱袋上印有gi的标志,毫不犹豫的把它扔了,这种品牌天翊还是知道一点点的,从前老头多少有教天翊一点上流社会的知识,老头当年事这么评价他的。

    gucci。

    古驰,gi,是意大利最大的时装集团。

    此品牌时装一向以高档、豪华、性感而闻名于世,以“身份与财富之象征”品牌形象成为富有上流社会的消费宠儿,一向被商界人士垂青,时尚之余不失高雅。

    古驰gucci的标志设计就如同它的商品一样,奢华高贵。金黄的颜色与设计形式所给人们带来的感觉都无可挑剔的展现了其企业的气质,虽然说这样的奢侈品总是会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却在人们心中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古驰的品牌标志整体并且和谐,下方的图案体现出整个标志设计的核心,好的标志设计可以把一个企业推上更高的角度,而古驰在标志上就展现出一个更高的层次,一个很多人都想靠近的层次。华丽的设计感使整个古驰的企业标志设计在众多的品牌设计中更显雄风。创建人古驰奥・古驰。古驰(gucci)chiodo系列灵感来源于马蹄铁固定于马蹄之上的锥形钉,早在1960年就开始出现gucci的珠宝及腕表的设计当中,在盛行的双glogo以外,chiodo系列想必也是最受追捧的目标。

    如今,gi对跨足高级珠宝领域相当积极,亮相高级珠宝新作,再将马衔炼、双g、flora花虫图腾等品牌经典元素融入创意,并藉美钻、彩宝镶饰,映现更耀眼的时尚风华。、

    天翊在乎这个品牌,天翊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在上流社会占有一席之地。天翊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不断思考着,突然,身形一闪,天翊消失在大街上。如同没有出现。

    这一切,都被不远处的收在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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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屋中

    顺着麦田走到树林边缘的时,草丛中传来一阵细微的声响。天翊耳朵一动就判断了出来,喃喃自语,“兔子.....”

    话音刚落的同式,天翊手中的木棍,闪电般的冲了出去,如同长了眼睛般,朝草丛直射。

    天翊猫腰弓身,如同箭一般射了出去。

    这一刻,天翊整个人完全变了。那看似瘦弱的身体,矫健得宛如一头精壮的猎豹。而他的奔行速度,甚至比一匹疾驰的骏马还快!

    如果有人这时候在旁边的话,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这个如同人型魔兽一般的少年,竟然是城里那个傻傻呆呆小偷!

    只一眨眼,天翊就到了兔子所在的草丛,分开长草,狡兔已被木棍牢牢固定。把兔子拎在手里,向丛林深处的小木屋走去。

    翻过一个小山头,顺着两个小坡之间的绿树成荫的小道进入一个山坳,潺潺溪水和一栋修建在溪边山坡上的小木屋,就出现在眼前。

    在这新元世界中,木屋如同世外桃源帮与室外的高楼林立格格不入。

    “老头,我回来了。”天翊叫着,飞快地顺着坡道向小木屋跑去。

    那双灵活有神的双眸和脸上的快活喜悦,让他的整张脸仿佛活了过来,每一个毛孔都透着一个少年的狡黠机灵。

    少年步履轻快地穿过栅栏围成的小院,走进外墙爬满藤蔓和青苔的木屋。

    房间里光线昏暗,空无一人。只有那些外表粗糙简陋,线条却带着一种古拙之美的自制家具,静静地摆放在那里。一座古朴的八仙台上,静静的摆放着一张黑白相片,相片中,和蔼而慈祥的老人,孤独的站着,老人的旁边,放着一架空溜溜的相框。

    相框旁,老人凤笔疾书:

    楚江微雨里,建业暮钟时。漠漠帆来重,冥冥鸟去迟。

    海门深不见,浦树远含滋。相送情无限,沾襟比散丝。

    天翊不知道老人为什么写这个,但天翊依然把它留下,留恋的看了他一眼,老人似乎背后似乎有故事,但天翊从不过问。

    天翊熟悉的与相片打着招呼,径直走到了后院。

    后院是一个小山坡,长满了高高的大树。阳光从树冠缝隙中洒下来,碎裂成一条条或粗或细的光柱,地面上一片斑驳的金色。

    一颗爬满了绿藤的古树下,空荡荡的藤椅。

    天翊走到老人面前的一棵被砍掉的小树木桩上坐下来,扬了扬手中的小刀片。

    “中午吃兔子。”

    林间静悄悄的。两只火焰蛾,从树荫下飞出来。一只橡果鼠顺着栅栏外的大树飞快地向上爬,蓬松的尾巴如同一个大包袱,裹满了采集来的果子。只一蹿,就钻进树洞不见了踪影。

    天翊没有感到半分恶心,将剥了皮的兔子清理干净,穿在一根削减的木棍上,架上柴。然后在木桩上坐了下来,看着藤椅,郁闷地摇了摇头。

    “你他妈怎么走的这么早,我・・・・・・差点被打死,你呢?你到吗去了?你他妈到时回来啊!我容易吗我。”

    天翊手里拿着插着野兔的木棍,看着火苗在兔肉上跳动着。很久很久,一滴晶莹的宝珀般的泪滴,从脸庞上滴落到了柴堆中,熊熊火焰顷刻间升腾而起,映红了少年脸。

    手上缓缓地转动着兔子,看着烧出来的油脂落入火堆,发出“滋啦”的声响,天翊回忆着往事于老头发生的一件一件。

    听老头说,自己是被他拣来的,在一间破窑子门前。他、老头说,这孩子叫天翊。

    而他、天翊说,往事,随风而逝,就算在窑子门口,那咱也是草窝里的金凤凰。

    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是不信。或许是自己的心眼太多,老头觉得难对付,后来一谈到他不想谈的话题,他就会顾左右而言其他。而老头他教自己的一切,就是为了让自己能够在各种情况下活着。但老人,仍固执的说:‘你,叫天翊,但是在别人面前,你,叫易天,街头混混,易天!’

    你的身上,流淌着恶魔的血脉!你的六魂,属于天使一派!

    一个叫天翊,哪怕就算是名字也能掀起一片腥风血雨的天翊,一个是易天,一个连小偷都称不上的小偷,这中间的差距,想必就连中年人都知道!

    不知为何,天翊似乎隐约感到,老头似乎并不想自己出人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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