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醒醒,马文,你想什么呢你!”
正沉浸在昨天下午雨后山坡上那阵迷人旖旎风光回忆当中的马文打了个哆嗦,回过神儿来时,见教官布莱手执着剑鞘,一脸狰狞地盯着他。
“我……没……我在听讲啊……”马文下意识往后缩了缩身子。
“哦?”胡子拉碴一脸凶相的布莱冷笑一声,将剑鞘扛在肩上“好啊,那我刚才讲的啥?”
“讲……”马文嗫嚅着,半回过头瞧了瞧斜后方队伍里站着的发小凯因,见他朝自己的剑努了努嘴,又摆动手臂比划了一下,立时明白过来“剑……剑术。”
布莱咧嘴一笑,侧过身用剑鞘指了指前面“得了,我给你降低点儿难度,你冲着稻草人,把我刚才讲的用剑技巧使出来,做对三样儿,我就算你过关。”
马文可怜兮兮地看着布莱,见布莱一脸的冷酷表情丝毫不为所动,只好迈步出列,在身后一群年纪相仿的学员众目睽睽之下走到稻草人跟前,咬牙举起训练用的木剑,像敲钉子似的在稻草人头上连续砸了几下。
队伍立时爆发出一阵哄笑,布莱是一脸的别扭像,大概是又想发火又想笑,额头青筋蹦起老高,脸都胀红了,好半晌才道:“你这砍法杀鸡都杀不死,天底下有这种剑术?”
队伍里不知是谁高声接了一句“教官,您不知道,他真杀过鸡,确实没杀死!”
马上又是一阵哄笑。
布莱气得够呛“我估计我把你十岁的弟弟找来都比你砍得像样!”
先前说话那人又阴阳怪气接了句“教官,后来那只鸡确实是他弟弟杀的!”
哄笑声达到新的高峰,马文红着脸低着头,简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笑个屁啊,都给我滚去训练去!”布莱怒吼一声,转头又冲马文吼道:“你跟我过来!”
马文无法,只好低着头,在同学们的一片笑声嘘声中,跟着布莱走到校场一边的柴禾堆旁边。
布莱也没再多说,一弯腰,从一堆锈迹斑斑的破烂柴刀里拽出一把残破不堪的长剑,甩手扔给马文。
马文吓了一跳,也不敢接,跳着脚躲开。
布莱立时大怒“你这德性像是个战士的样子?连把锈剑都接不住?!”
马文不敢辩驳,赶忙拾了起来。
布莱气得呼呼直喘粗气,身上的牛皮硬甲几乎快被撑爆了一样,好半晌才道:“你现在去砍柴,三百斤,一天砍不够就两天,两天不够就三天,砍够全背回来,才能继续训练,差一斤就给我滚回家去喂猪!”
布莱教官是出了名的暴脾气,远近闻名,少有人敢惹,如今显然被气到爆发的边缘,马文不敢多说,赶紧扭头跑出校场。
马文今年刚满十六岁,是行政省多林最北面村庄拜尔文的一个普通少年。
按照哈里兰王国法律规定,无论贵族庶民,满十六岁的男性必须接受为期两年的准军事训练,不过法律制定时,正处于大陆战火频发的年代,后来连年和平,这项法律也就变成了传统,绝大多数所谓的准军人,两年后都成为了农夫。
就在有人建议取消这项制度的时候,事态却起了变化。
长久以来渐趋式微的各种凶兽魔怪,仿佛在短短的几年间被某种力量催化了一样,数量急剧上升,遍布大陆到处肆虐,简直处于失控状态。
本来已经适应了和平生活的老百姓们苦不堪言暂且不说,就是训练有素的王**,跟救火队似的到处围剿,可扑灭了东边顾不了西边,实在也是捉襟见肘。
这种情况下,部分建议取消服役制度的大臣自然乖乖的闭上了嘴,反倒是时任左神官,同时也是神庭日常事务负责人的里瓦神官建议,王国正规军扩编,允许地方建立一定数量的民间武装,用于应对日益复杂的局势。
就现在而言,这是个好办法,因此国王和议会都没有反对,几乎以全票通过。
根据里瓦的建议,准军事化训练之后,部分成绩优异者可以加入王国正规军,剩余大部分可以补入地方武装,在王国境内,即使是民兵,薪金的数量也比一个辛苦劳动一年的农夫要高。
而这个新的制度对于马文这个年纪的年轻人来说,又有着更加特殊的意义,所谓时势造英雄,大陆上十个传奇高手,八个成名于战争年代,甚至于迄今为止公认的第一高手、以一己之力打败过三大恶龙的米凯尔就是民兵出身,又有谁不想借此机会一跃成名,脱离几乎是命中注定的贫穷生活呢?
当然,凡事都有例外,马文就是其中之一。
正值晌午,初夏的阳光暖融融地洒遍每一个角落,即使再糟糕的心情,在这样的天气里也阴郁不起来。
被骂得狗血淋头的马文一出校场,立时便被天气所感染,变得轻松了很多,溜达到街角花了四个索格买了两个麦饼,这才慢慢悠悠出村往山坡上走去。
山坡在村子北面,在当地有个非常好听的名字:翠坪,沿山坡一直向北,便进入了叠云峰的范围。
叠云峰是大陆第二大高峰,这也是为什么名为叠云的原因,向南一面植被还算茂密,远看苍翠欲滴景色宜人,其实翻过峰顶,因为临近极北,向北一面完全是一片死寂的冻土冰石,据说当年两大陆争战时期,炎阳部落就曾经打过这里的主意,计划乘船绕至极北的冰冻之海,从叠云峰背后登陆,进而袭击大陆腹地,结果没等靠岸,战船就被浮冰撞沉了好几艘,勉强登陆到山脚下,极北风刮得营都扎不住,两天冻死近一半人,不得已只好乘船原路返回,因此几百年之久,拜尔文是整个大陆少有的未受战火波及的地区。
当然,俗话说事有两面,几百年来,拜尔文省几乎没出过什么有名的人物,不要说战士还是魔法师,就是像样的猎人都没出过一个,被誉为是农夫的故乡,这也是拜尔文年轻人深为诟病却又无可奈何的地方。
不过,就马文而言,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
从小到大,他最喜欢的事,就只有爬到山坡上看着远方,听听鸟语,嗅嗅花香,晒晒太阳,除此之外没什么太大的野心,他觉得,生活就应该是这样。
踏着还显着新绿的青草爬到坡顶,方才的沮丧和不快已经一扫而空,马文大口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居高临下瞧着校场上仍旧在努力训练的同伴,不禁一笑。
砍柴什么的,着什么急,反正一天肯定砍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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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疯子
马文漫步上到坡顶,打算找个隐蔽一点点的地方先睡一觉再说,正在这时,他看到一个人影,坐在坡顶最大的一棵树下。
不用怎么辨认,他就知道是谁了。
那是村里的白疯子。
白疯子并不姓白,确切的说,没人知道他姓什么叫什么,名字的由来是因为他的一头乱糟糟的白发,从年龄上判断,白疯子大概五十多岁,据说是十几年前流浪到村里来的,自从来了,就没人听他说过一句话,问他他也不回答,似乎又聋又哑。
不光如此,他似乎还带着点疯癫,早年间经常能见到他坐在村口,一坐就是一天,后来不知道怎的又开始摆弄起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儿,什么小石子儿小木块儿,堆叠着摆出个什么形状,沉思一会,又哗啦一声推倒,然后继续摆。
这种做派,要说不是疯子,大概也没多少人信,不过村里人大多质朴善良,总有人隔三差五送点食物给他,也从来没见他有过什么反应,道谢就更不用提了。
后来不知怎的,村口就看不到他了,也就马文知道,这家伙和自己一样,总爱坐在山坡上。
这个村落,如果说有人和马文爱好相近,大概也就是这个来历不明的白疯子了,所以马文见到他总有用一种说不出的亲近感,以至于经常把午饭分一半给他,虽说从来没见他有过什么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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