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

    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

    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

    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

    第十一章

    乾为天,为圆,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jí]马,为驳马,为木果。

    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吝啬,为均,为子母牛,为大舆,为文,为众,为柄。其于地也为黑。

    震为雷,为龙,为玄黄,为駹[máng],为大途,为长子,为决躁,为苍筤[láng]竹,为萑[huán]苇。其于马也,为善鸣,为馵[zhù]足,为作足,为的颡[sǎng]。其于稼也,为反生。其究为健,为蕃鲜。

    巽为木,为风,为长女,为绳直,为工,为白,为长,为高,为进退,为不果,为臭[xiù]。其于人也,为寡发,为广颡,为多白眼,为近利市三倍,其究为躁卦。

    坎为水,为沟渎,为隐伏,为矫輮[róu],为弓轮。其于人也,为加忧,为心病,为耳痛,为血卦,为赤。其于马也,为美脊,为亟[jí]心,为下首,为薄蹄,为曳[yè]。其于舆也,为多眚[shěng],为通,为月,为盗。其于木也,为坚多心。

    离为火,为日,为电,为中女,为甲胄[zhòu],为戈兵。其于人也,为大腹。为干卦,为鳖,为蟹,为蠃[luǒ],为蚌,为龟。其于木也,为科上槁[gǎo]。

    艮为山,为径路,为小石,为门阙,为果蓏[luǒ],为阍[hūn]寺,为指,为狗,为鼠,为黔喙[huì]之属。其于木也,为坚多节。

    兑为泽,为少女,为巫,为口舌,为毁折,为附决。其于地也,为刚卤。为妾,为羊。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至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终遯,故受之以大壮,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伤于外者必反于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有夬,夬者,决也,决必有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进必有所归,故受之以归妹,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丰者,大也,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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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易经 六

    第一章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shī],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第二章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

    第三章

    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

    第四章

    雷以动之,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暄[xuān]之,艮以止之,兑以说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第五章

    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

    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

    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絜[jié]齐也。

    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盖取诸此也。

    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

    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

    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

    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

    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第六章

    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挠万物者,莫疾乎风。躁万物者,莫熯[hàn]乎火。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

    第七章

    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说也。

    第八章

    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shǐ],离为雉[zhì],艮为狗,兑为羊。

    第九章

    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坎为耳,离为目,艮为手,兑为口。

    第十章

    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

    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

    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

    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

    第十一章

    乾为天,为圆,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jí]马,为驳马,为木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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